课题申报

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子课题管理办法

2017年05月26日
分享到

  1.“基于外研社智能教学平台促进个性化学习的教学实践研究”课题与“在线英语阅读动机因子建模研究”课题均属于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中的专项课题。经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课题办”)审定后,可以设立子课题,课题研究经费以自筹为主。

  2. 子课题研究学校要求具有明确的办学方向和先进的办学理念,设立子课题研究组。

  3. 子课题研究学校为课题研究组提供科研工作时间、经费保证。课题研究组定期将阶段性研讨计划报给总课题组,并按时上交开题、中期、结题材料。积极参加总课题组组织的线上(每学年4次)和线下课题培训,并参加全基中心课题项目组主办的课题研究成果相关比赛,以及课题专家组各项评优活动。

  4. 子课题研究学校要求配置有基于大数据的个性化多媒体智慧教学系统(网上新标准)或点读互动教学系统(含WIFI智能点读笔),英语启思阅读库或悦读在线数字产品。

  5. 每所子课题研究学校参与学生人数不少于500人(可依学校具体情况而定)。

  6. 子课题申报材料通过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平台(以下简称“课题管理平台”)提交,经总课题组评审后,报课题办审核,审核通过的颁发立项通知书。

  7. 课题的管理与指导、课题的申报与立项审批、课题的开题与中期检查、课题的结题鉴定及过程性管理等都将通过课题管理平台上进行。

  8. 子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通知书后,应尽快制定详实的课题实施方案,在三个月内组织开题。并及时将实施方案和开题情况,在课题管理平台上提交。

  9. 课题重要活动和重要阶段成果应及时通过课题管理平台提交。课题研究进展到中期时,总课题组将组织子课题承担单位开展课题中期检查,收到通知后,课题承担单位需在课题管理平台提交课题中期自查报告。课题中期检查以自查为主,总课题组检查为辅。

  10. 立项课题有重要内容变更需要报批。立项课题需要变更课题负责人,变更课题管理单位,改变课题名称及研究方向,课题完成时间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有上述情况之一者,须由课题承担者通过课题管理平台提交课题变更申请,报课题办审批。未经审核同意进行上述变更的立项课题,将不予结题。

  11. 立项课题的撤项。立项课题如果存在:以课题名义进行营利行为;盗用公章或私刻课题公章;剽窃他人成果,侵犯别人知识产权,弄虚作假;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无特殊情况中止课题研究者。有上述情况之一,按撤销课题立项处理。被撤销课题立项的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三年内不得再申请课题。 

  12. 立为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的课题,最终成果均须进行鉴定,通过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题。

  13. 专项课题至少在正式出版刊物、具有网络出版资质的电子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的论文。参与子课题研究的实验校均应达到此要求。

  14. 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均需在课题管理平台上提交课题鉴定所要求的材料,由总课题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报课题办审核,审核通过的颁发结题证书。


  附件下载: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子课题管理办法


关于我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简称“外研社”)由北京外国语大学于1979 年创办并主管,是一家以外语教育出版为特色,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综合性文化教育出版机构。[了解更多]

京ICP备11010362号-4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551号  新出网证(京)字047号

京ICP备11010362号-42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551号  新出网证(京)字047号